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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孩子之間爭吵,應該怎麼處理嗎?這樣的做法才是正確的

孩子也會像大人一樣吵架,家庭有兩個孩子的通常會吵得不可開交,甚至大打出手。
很多家長在面對這樣的情況都會選擇“坐山觀虎鬥”,讓孩子先吵一會;
也有些家長會偏袒其中一方,這兩種做法都是不正確的,
真正明智的父母是不會放任孩子爭吵,將自己置之度外的。

「媽媽,哥哥拿我的玩具了!」
「媽媽,我沒有!妹妹亂說!」
「爸爸,姊姊不讓我用她的彩色筆,但是上次我有借她!」
「奶奶,他們的蛋糕比我大塊!」
如果家裡有一個以上的孩子,這樣子的對話非常常見。

我是老二,上有哥哥下有妹妹,小時候要是和妹妹起衝突,
得到的回覆總是:「 你是姊姊,應該讓妹妹。」
是的,「姊姊讓妹妹」天經地義;

一次哥哥搶我玩具,我逮到這個「哥哥讓妹妹」的大好機會,
興奮地找大人告狀,沒想到,得到的回應居然是:
「妳是女生,比較懂事,就讓一下男生吧!」
我兩邊都吃不開,真是無言啊!

年幼的我只覺得自己好倒楣,由於從小總是被要求忍讓,
長大後的我遇到類似情形也常以自認倒楣收場。
這種「以和為貴」的解決方式,我總覺得有問題……

但是大人這樣的處理方式很普遍: 「家和萬事興」是固有觀念,
「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也是華人的處事模式;
另外,父母在外為了生計奔波一天,
回家後要是看到孩子爭吵不休,很少不動怒的。

所以遇到孩子爭執, 父母不是叫比較好說話的那一方多讓讓之外,
就是大動肝火,把所有的小孩子連坐法一起「教訓教訓,看你們以後還敢不敢」。

有的父母很認真地當起包青天,
希望能把如羅生門般謎樣的「兄弟鬩牆」事件釐清,
但是哥說哥有理,妹説妹有理,弟弟也很有理,
父母被搞得頭暈轉向,結果多半「誤判」。

被冤枉的孩子覺得爸媽就是偏心,
僥倖開脫的孩子覺得父母其實也傻傻搞不懂狀況,
下次還可以如法炮製、故施重技。一輪下來,全家都輸了。

2005年我在紐約的聯合國國際學校任教,開學一個月,
隔壁班幼稚園的小朋友起衝突了,
兩個小朋友為了一支鉛筆鬧得不可開交。
我心想我的同事可能要花上一大堆時間排解此事,課也甭上了。

有著棕色捲髮及中南美洲人特有的橄欖膚色的Ms. E.來自瓜地馬拉,
教學經驗豐富,也是兒子的幼稚園老師。

那時她正在教室前給圍坐在地毯上的孩子唸書,
看到兩個孩子吵了起來,笑咪咪地說:
「親愛的瑪麗和湯姆,老師看到你們兩個對彼此有意見,
意見不合很正常,老師很高興你們有機會可以學習處理爭執,
現在請你們兩個到教室後面的『和平桌』,自己把事情談妥。」

當時我還是個新老師,新奇地觀望這件事情的發展。
兩個圓嘟嘟的五歲小孩蹦蹦跳跳到了教室後面,
教室後面有一張鋪著紅格子桌布的小圓桌,
桌上放置了一個小地球儀,象徵世界公民,
地球儀旁邊還放著一隻紙鴿子,象徵和平。

對話開始了:
瑪麗:「我的鉛筆斷了,這是我爸爸給我的生日禮物。」
湯姆:「我喜歡妳的鉛筆。」
瑪麗:「我的鉛筆斷了,我很難過。」
湯姆:「妳的鉛筆很漂亮,我們兩個都很喜歡,我只是想看看妳的鉛筆而已。」
瑪麗:「我們兩個人都同意我的鉛筆很酷,如果你想看我的鉛筆,
請跟我說,用搶的,鉛筆斷了,我很傷心。」
湯姆:「對不起。」
瑪麗:「這次沒關係了,下次請跟我說。」
湯姆:「好的。」
瑪麗:「還有你的黏土玩具很好玩,下次可不可以借我玩一下?」

整個過程不到兩分鐘,兩個人手牽手走回地毯區跟老師報告:「解決了!」,
Ms.E笑咪咪回應:「好的,歡迎你們回來上課!」

我所預期的老師大動肝火、花長時間幹預說教、
或是處罰學生的畫面完全沒有出現。

在短短的兩分鐘內, 孩子學到:
表達情緒、同理心、解決問題、道歉、接受道歉和溝通協商。
小瑪麗甚至懂得為「自己未來的利益」堆籌碼!

之後我陸續修習了教室經營管理、兒童心理學和多門相關課程,
更瞭解美國老師或是說美國社會對於處理爭執的看法和方法。
美國人認為意見不同是人類社會中必然的現象,
要做的是學習如何處理,而不是避免。

學校的做法更是「把孩子的事留給孩子」,
老師除非在特殊情況下是不會介入的。

當然,老師平常便會訓練孩子解決紛爭的能力和做法,
所以當天我看到的情形就是美國老師平常訓練的成果。
這件事情從三、五歲就可以開始。

看到Ms.E的例子,讓我對家中三個小鬼吵架的事情有了新的看法。
回家後,我把家中三歲、四歲、五歲的孩子叫來。
我笑咪咪說道:「你們聽好,以後你們吵架,媽媽是不會管的。」

三隻小生物盯著我看,裝可愛也裝傻。
我繼續:「你們要是意見不同,我會把你們請到房間,
門關起來,吵完才能出來。」
六隻眼睛,黑白分明,眨巴眨巴。
我接著:「媽媽要教你們如何吵架」

第一:每個人輪流講自己的看法,在這階段
除了說話的人可以發表想法,其他人只能聽,不能開口。

第二:說話時,要把自己的感覺說出來。

第三:開始協商。

第四:協商不只是解決當天的爭執,
還必須商量以後遇到類似情況的解決之道。

第五:誰也不准讓誰,我們家就是要『沒大沒小』,
我們也不愛吃梨,也不用『孔融讓梨』,
所以,要是三個人沒有達成共識,架不算吵完,繼續吵。

第六:吵完後,一起來跟我會報結果。

接下來,我們一起練習了幾次,孩子雖小,但是做得有模有樣。

解決紛爭過程中,最重要的是傾聽他人和表達自己的情緒,
這樣子才不會淪為沒有意義的攻防戰;
每個人的意見、個性不同,我要孩子「 誰也不用讓誰」。

比方說,小女兒個性溫和,我反而堅持她據理力爭,
不用因「怕媽媽不高興我們吵架」而委屈自己;
還有,吵架的最終目的是找出解決的方法。

一天,孩子果然吵架了,我很興奮,想檢收成果。

我把他們三個「請」到另一個房間裡,把門關上,讓他們自己「喬」事情。
不用告狀,不用哭訴,媽媽聽不到也不想聽,
趁你們吵架時,媽媽要泡壺熱茶,獨自享受下午茶時光,
我心中默默期望他們「議事冗長」,
這樣我還可以去泡個澡,順便敷敷面膜。

沒想到,不到幾分鐘,三個小人兒從房間蹦出來,
跟我報告「吵架高峰會」結果:
「我們講好了,以後姊姊要借我跟哥哥的玩具得先跟我們說,
但是不可以玩超過半小時,因為我們也想玩。」

從此之後,孩子練就一身吵架本事,
「吵架高峰會」會程越來越短,
我連吃點心的時間都來不及他們便達成協議了事,
速速出關後跟我搶餅乾吃。

事實上,幾次之後,他們發現被關在房間吵架很無趣,
遠遠不及出來玩玩具、吃布丁有意思。

另外,他們對彼此的「戰術」也越來越嫻熟,
三兩下就能抓出彼此的「破綻」,
對於彼此的底線也有默契。

就這樣,他們從小到大真正開過「吵架高峰會」次數寥寥可數,
三個人至今感情非常好,我準備多年的「河東獅吼」也一直派不上用場。

其實孩子之間出現爭吵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而這也是他們學習解決紛爭、與人溝通協調的最佳時機。
父母介入,等於是剝奪了孩子的學習機會。

孩子有自己解決事情的方式,大人介入只會越弄越糟,
況且由父母處理孩子的告狀,就像「打地鼠」一樣,沒完沒了,
到最後累的還是家長,何必呢?
讓孩子學習怎麼吵架,父母絕對會輕鬆得多,
有時候我還會想,這三個小子怎麼不多吵一會,媽媽的面膜還沒乾哩!

給父母的小分享:

1.教孩子要「沒大沒小」,不用「孔融讓梨」。

2.不要怕孩子吵架,要教孩子吵架。

3.孩子吵架能培養談判能力、溝通能力、協調能力,
父母不要剝奪孩子學習這些重要能力的好機會。

5.孩子吵架時,父母眼不見為凈,不要當裁判,離開現場為上策。

孩子爭吵是不可避免的,家長的處理方式卻能給孩子帶來不一樣的教育,
想讓孩子將來成為知書達理、溫潤爾雅的人,
就一定要讓孩子養成自己的是非觀念,
正確解決問題而不是通過爭吵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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