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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喜歡你才摸摸你」?聰明家長這樣培養孩子「警覺意識」,讓孩子學會說「不」!

性·侵者(以下統稱加害者)第一次試探孩子時,
若孩子能有意識並作出堅決反應,
很可能就此打消犯案動機;反之若態度猶豫不決,
則會增加加害者繼續鎖定對象、進而犯案的信心,
因此是否具備「警覺意識」,
將成為協助孩子養成直覺反應與判斷基礎的重要關鍵。

對環境安全的警覺:
要構成加害者行為,
首要條件為封閉且隱密的環境,以便孤立被害者。
因此,應告誡孩子,只要任何熟人、長輩
試圖將他單獨帶到偏僻死角、鮮少人煙出入的空間、
甚至是住家、車上,都必須立刻提高警覺並拒絕,
盡量處在人多熱鬧的地方,減少落單機會。

對言語試探的警覺:

部分事件發生之前,會先伴有各種試探性的性騷擾,
以尋找敏感度較低的受害者。黃色笑話、探及隱私,
或是任何評論身體器官有關的言語,都可能是一種試探。

不讓孩子參加超齡活動

近年來出現另一種類型的加害者模式,
伴隨著集體霸淩、毒.品等其他犯罪行為。
大多由比較大的孩子加害年紀較小,或較為瘦弱的孩子。
這些事件不一定發生在校園裡,
大多是放學後,在路上、補習班或是網咖、
電玩等其他娛樂場所。
應避免讓孩子單獨一人參加陌生營隊,
或是大多是超齡學長姐的活動,
以免能力落差而成為受害對象。

教孩子練習「拒絕」

不論是熟人或是同儕團體,
一旦孩子的直覺感到不安,
都應該鼓勵他立刻作出反應

避免有進一步不當行為發生。

表達拒絕的說法有

「我不喜歡你碰我身體」
「媽媽說別人不能隨便碰我的身體」
「請你不要這樣,否則我要大喊了」

藉故離開的說法則有

「我想先去上個廁所」
「我想先買東西吃」
「媽媽叫我打電話回家」

積極回應孩子的求救

在各類加害者案件中,
若是加害者為「熟人」或「長輩」
則可能會基於家族情感、面子、
現實經濟狀況等考量,而被隱瞞、
忽略甚至否定整個事件的存在,
孩子往往被要求噤聲

可能會因加害者編出的各種理由感到恐懼、
迷惑而隱瞞事實,讓加害者有機會再犯案。

安撫類理由:

「你太可愛了,每個人都會想要摸摸你。」
「你剛剛也覺得很舒服對不對?」
「這是我們之間的祕密,我知道你最守信用了對嗎?」

威脅類理由:

「我會這樣,都是因為你不好。」
「要是你乖一點就不會了。」
「要是你說出去的話,你爸媽會不想要你。」
「你跟別人說別人也不會相信,反而會覺得你是壞孩子。」

爭取同情類理由:

「你真的希望我被警察抓起來嗎?」
「我只是覺得很寂寞,你不覺得我很可憐嗎?」

孩子是否願意繼續釋出更多訊息的關鍵,回應的重要原則有:

表達信任:
明確表達相信孩子的感覺、判斷,並欽佩他說出來的勇氣。
一開始必須先耐心回應,
必要時分階段進行,也能幫助孩子調適壓力、
整理表達方式。如有必要提問,
盡量用「開放式問題」,
如:接下來呢? 然後呢? 引導繼續說明即可。

不要激動,保持情緒穩定:

切勿在孩子面前展現各種情緒,
這樣有可能讓孩子感到罪惡、羞愧、擔憂、害怕,
而隱瞞更重要事實,或者開始說謊。

冷靜回應,不立刻興師問罪:

由於事情已經發生,
最重要的絕對不是滿足傾聽者的正義感或愧疚感,
當下過於情緒式的衝動行為會造成孩子二次傷害。
瞭解事實之後,
只需要對孩子回應無條件的愛與支持即可,
之後再與其他相關人討論後續動作。
性騷擾或加害者事件若處理得宜,
當事人多數能逐漸恢復正常,身為家長,
切勿表現得比孩子更脆弱擔心,
應該成為孩子心中穩定的支持力量,
帶孩子迅速重返正常的生活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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