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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 的 原則——也談“規矩”

 

每每談起"別人家的孩子"時,我們無不羨慕、讚歎,

覺得"別人的孩子"自覺,"別人家的孩子"懂事,"別人家的孩子"習慣好。

但,不知每每此時,大家是否思考過:為什麼"別人家的孩子"會那麼優秀呢?

每每說起"自己的孩子",總是愁容不展,面目凝重。

可,每每此時,大家是否自省過:為什麼"自己的孩子"會如此懶惰,

如此沒有規矩呢?

其實,家長就是孩子的教練,是孩子的導師,是孩子的精神食糧和物質食糧的營養師。

孩子的一切,無論優秀與否,都是源於從小的家庭教育。

那麼,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原則"。

前幾天,我請一個家長到學校談談孩子。

家長一臉無奈,說起了孩子種種惡習,種種不是。

其中一件事,孩子對著裝品味特別有要求,衣服、鞋帽都價格不菲。

就在剛剛過去一個月的春節,就買了三雙耐吉,

而前幾天,打電話告訴媽媽又看上一雙鞋。

這位媽媽當時沒有答應,孩子生氣掛了電話。

於是,媽媽心疼孩子了,主動打電話問了孩子看上了哪雙。我聽了無語。

 

看到一條新聞,一個父親在勸阻孩子玩手機無果,一氣之下把手機從樓下扔了下去,

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兒子也緊隨手機,縱身一躍。

父親趴在兒子屍體上嚎啕大哭,後悔不該扔了手機。

可是,這位父親有沒有想過,是誰把孩子推向"惡習""壞習慣""不懂事"呢?

不正是我們家長一天天的無原則的愛嗎?

所謂"原則",就是規矩。

沒有規矩,何成方圓?

可是,當孩子呱呱墜地,給我們的家庭帶來無盡歡樂時,我們無以複加的愛,

逐漸淹沒了"規矩",

成了沒有底線的愛,沒有原則的愛,也就是所謂的"溺愛"。

 

自古以來,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先說國法。

遠在春秋戰國時期,就有法家代表商鞅、韓非子就主張緣法而治,

以法為教,意思就是治國要依靠法律,而且必須要宣傳法律,普及法律知識,

遵守法律,運用法律,使整個社會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風氣。

秦始皇之所以能鞏固中央集權、統一天下,就是因為實踐了韓非子的思想和理論。

 

再說家規。

唐宋八大家之一歐陽修4歲時父親就去世了,母親對他的教育很嚴格。

及歐陽修成名之後,他不忘母親教誨,把家教傳了下去。

他教導二兒子歐陽奕努力學習時寫下了

《誨學說》:"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

然玉之為物,有不變之常德,雖不琢以為器,而猶不害為玉也。

人之性,因物則遷,不學,則舍君子而為小人,可不念哉?"

我的孩子,大家都認為是優秀的,我們做家長的也很欣慰,

並不是孩子考上了清華北大,

而是孩子一路走來都是陽光快樂的,積極向上的,

用大家的話來說,孩子是個讓家長省心的孩子。孩子在大學裡,

學習一直在年級裡名列前茅,在2400多名同學中,一直在年級前15名,

而且還擔任學生會幹部,工作也得到了老師和同學的認可,

並積極參加各種數學建模競賽、英語競賽等活動。

這些都是得益於孩子的好習慣,做事情的原則限制。

記得兒子3歲上幼兒園小班的時候,每天接孩子回家都會經過一片熙熙攘攘的賣零食的小攤。一次,兒子說,媽媽,我要買那個。我說,不買,那個不衛生。兒子過了一會又哼哼唧唧,我要買那個。我對兒子說,孩子,如果媽媽給你買,你說一次就夠了。從那以後,無論想買什麼,都不會不住地纏人。

孩子小學高年級的時候,開始對電腦感興趣。於是,我和兒子約定好,一個假期(無論暑假,還是寒假),一共可以玩10個小時的電腦。每次,自己記錄。不限制每次玩的時間,只要夠了10個小時,就不能再碰電腦了。這個規矩一直延續到了初中畢業。孩子上了高中,我反而不限制他了。每周末都要痛痛快快玩一個到兩個小時,高三也是如此。現在孩子上了大學,電腦自然還是會玩,但是,從來不耽誤學習、生活。反而,我感覺上了大學更懂事了,有了自己的目標了。

愛孩子是人性中無以掩飾的本質,毋庸置疑。

但是,原則不可丟,愛不能到溺愛,嚴不能到嚴酷。

我不讚成溺愛,但也堅決反對嚴酷。所謂"虎爸虎媽",

在培養出學業優異可以稱之為人才的孩子之外,其他方面,我無據可循,不敢妄言。

但我終究覺得孩子首先是"人",然後才是孩子。

所以,我們首先應該尊重孩子,而不是一味地去嚴酷。

 

溺愛使孩子沒有了規矩,沒有了拘束,沒有可畏可敬的底線;

嚴酷使孩子沒有了自尊,沒有自信,更失去了自我。

願天下父母都能有原則地愛孩子,讓孩子陽光、快樂地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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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親子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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