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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應對寶寶強烈的占有慾

不知道家長有沒有發現,寶寶到了一定年齡,在和其他小朋友玩的時候會搶別人的玩具。其實,這是寶寶產生對其他人所擁有的物質欲望,並且想盡辦法據為己有,就是大家平時所說的占有欲。

1、一歲前和三歲後兒童的特點

1歲前的孩子,基本上是個體活動。他和其他孩子交往時,也會發生不打招呼,互相拿對方的玩具的現象,但“矛盾”一般不會激化。有時,孩子甚至會自動將玩具扔掉,或者遞給別人。當然,如果他吃奶時,奶瓶被搶走,他會大喊大叫,這在雙胞胎之間常發生打鬧,因為沒奶吃會“危及”他的生存。

3歲後的孩子,自我意識已有一定發展,不僅意識到自己獨立存在,意識到自己的力量,已能清楚地區分主體和客體的關係,而且頭腦中有了物主代詞“你的”、“我的”、“他的”的概念。這時,其占有欲方面的表現,不象2歲左右的孩子那樣突出。

原因主要來自兩個方面:活動的發展和語言的發展。就活動的發展看,3歲前兒童主要是個體活動,3歲兒童有一種強烈地要求相互交往的願望,兒童也產生了為了群體活動的需要,玩具,物品也需要相互交換的願望,群體活動增多。為了群體活動的需要,玩具、物品也需要相互交換,例如,玩皮球,你扔過來,我扔過去,不論皮球屬於誰,在玩的過程中,皮球必須在兩人之間交往,如果一個人死抱住不放,就玩不成。

孩子本身的交往的活動,促進了孩子對物的交往的必然性認識。另一方面,就語言發展看,這時孩子不僅掌握了“我的”和“我”,同時也掌握了“你的”、“你”和“他”等。當孩子僅僅意識到自己的力量和獨立存在,僅僅懂得“我的”含義的時候,他們自然會認為“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但是,當孩子不僅意識到自己的存在和力量,而且意識到別人的存在和力量,同時,懂得在“我”之外,尚有“你”和“他”,情況就大不相同。他逐漸意識到“我的”是“我的”,“你的”是“你的”這個現實。這時,搶奪玩具的現象就會減少。

2、兩歲兒童的特點

2歲左右的孩子,偶爾搶奪了別的孩子的玩具,或不肯拿玩具給別的小朋友玩,也不必擔心。這並非“強盜”行為。隨著他的知識經驗的增長,交往願望的日益強烈,語言的發展等,他會自行克服這種毛病。如果孩子經常搶奪別的小朋友的玩具,則需要父母適當注意。可以讓他多與稍大於他的孩子在一起玩,較大的孩子懂得如何保衛自己的權利;製止他的搶奪行為。反之,如果孩子的玩具經常被別的小朋友搶走,孩子無力保護自己,父母則應避免讓他和較大的孩子在一起,並設法引導他,在和小朋友相處時,大膽些,潑辣些。

2歲左右的孩子,常常不情願把玩具給別的小朋友玩,這是正常的心理。當其他小朋友想玩他的某個玩具時(尤其是他正在玩的玩具),父母不應強製他“禮讓”給別人。如果每次你都要他不情願地禮讓,孩子會覺得,不僅小朋友,連大人,包括自己的父母都想搶走他的東西,這會促使他占有欲更強。正確的方法是引導他願意和別的小朋友玩,從中再想一些可以讓他們分享玩具的玩法。

例如:一輛小汽車,兩個小朋友對開;一輛三輪車,一個騎,一個推,達到分享的目的。尤其,現在都是獨生子女,學會分享尤其重要。在家中,家長就要培養孩子從小習慣和別人平等生活。例如:吃糧果或點心,父母就要有意識地人人分到,不能光讓孩子一人享用。有好吃的點心,新的小人書,父母也要鼓勵孩子拿出去和小夥伴一起吃,一起看。使孩子順利渡過這一時期,朝正常的方向發展。因此,只要教育得法,一山是能容二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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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親子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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